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月乐西街100号梧田安心公寓2号楼109室等11宗房产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发表时间:2025-12-02 08:30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6日10时前为自由报价,2025年12月16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注:1、不得擅自转租。2、使用中的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过程行权)。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清单,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并于缴清上述款项当天签订《租赁协议书》。双方签订《租赁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租方将标的按现场现状移交给承租人,租期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标的处于使用中的,租期从原租期届满次日开始计算)。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下期租金应于上期租金到期前一个月付清。标的履约保证金: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3个月的租金(取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2、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4、目前处于使用中的出租标的物,竞得人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竞得人也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标的物是否顺利交付,竞得人均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5、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方的,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1个周期即自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方报名,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5年12月2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12月15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406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瓯海科技产业发展集团咨询电话:0577-85699829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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